2023年9月12日,辽宁大学资深教授林木西、师资博士后靳永辉在《光明日报》第11版发表理论文章《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》。
全文如下:
党的二十大报告把“推动共建‘一带一路’高质量发展”作为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”的重要内容。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十年来,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成为当今世界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。目前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取得了实打实、沉甸甸的成就。实践充分证明,“一带一路”建设造福沿线各国人民,具有广阔前景和光明未来。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,必将成为推进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强大动力。
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
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在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重要原则下,促进高质量的政策沟通、设施联通、贸易畅通、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。
高质量的政策沟通是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条件。推动高质量的政策沟通,充分发挥政策沟通的引领和催化作用,须在已形成的以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引领、多双边合作为支撑的“高峰论坛+双边合作+多边机制”复合型国际合作框架下,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,加强政策、规则、标准互认互通,加强与共建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深度对接,注重执行政策层面的对接,创新对接方式。逐步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多渠道、高效率、常态化的政策沟通长效机制,为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寻求合作最大公约数。
高质量的设施联通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的优先领域和基础性支撑。新经济地理学认为,运输成本对贸易产生直接影响,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提升国家间人员交流和商品往来的频次,扩大贸易规模。为了更好促进高质量设施联通,须按照现代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发展理念,进一步完善陆、海、天、网“四位一体”互联互通布局、“六廊六路多国多港”的互联互通架构,夯实陆上丝绸之路,拓展海上丝绸之路,建设空中丝绸之路,开辟冰上丝绸之路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。
高质量的贸易畅通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和“稳定器”。实现“一带一路”经贸合作不断走深走实,为推动经济全球化、恢复全球经济活力、增强世界经济韧性注入强大动力,应积极搭建贸易促进平台,深化和拓展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,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,推动贸易投资合作优化升级。不断推动贸易新业态创新,积极探索数字领域合作新模式,发展“丝路电商”,构建数字合作新格局。继续扩大三方或多方市场合作,推动形成“一带一路”自由贸易区网络体系,促进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贸易均衡共赢发展。
高质量的资金融通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“助推器”。金融是经济的血脉,发挥着聚集资本、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。以高质量资金融通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,应进一步加强与“一带一路”相关国家开展投融资务实合作,坚持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,健全多元投融资体系。充分发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贷款、亚投行、丝路基金等的作用,创新融资合作框架。不断探索投融资新模式,吸引多边开发机构、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参与,建立健全“一带一路”金融合作网络。完善“一带一路”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,守住债务可持续、风险可防控的底线,筑牢资金融通的风险防范屏障。
高质量的民心相通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根基和关键基础。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基础设施的“硬联通”,也需要高水平合作规则标准的“软联通”,更需要共建国家人民的“心联通”。为此,应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教育、文化、科技、数字、绿色和健康等重点领域的人文交流与合作,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大格局。推动建设文化丝绸之路、数字丝绸之路、创新丝绸之路、绿色丝绸之路和健康丝绸之路,为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文明交流互鉴破解信任赤字,为消减文明隔阂夯实深厚人文基础。
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,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”。作为新时代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、推动区域开放布局优化、筑牢高水平开放安全屏障。
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。推动高质量发展,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,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。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,必须稳步扩大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,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高质量政策沟通,加强减让关税、解决贸易争端、减少贸易壁垒、降低准入门槛以及海关安全和通关便利化等规则的协调对接。以双边和多边协议为牵引,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在服务贸易、电子商务、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“边境后”规则领域的沟通与协调。以设施联通为桥梁促进电力、通信和交通基础设施标准的互认和统一。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推动构建低碳绿色标准体系,引导合作国家绿色低碳经济转型。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内市场化改革,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,以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开拓高质量改革开放新局面。
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开放布局优化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“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,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,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”。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连接点,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,构建陆海内外联动、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具有重要促进作用:一是推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。推进西北五省内陆开放型试验区建设,打造内陆型开放前沿阵地,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现综合性国际物流大通道“水铁联运”,建设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、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辐射中心。二是推动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。推动东北地区借力共建“一带一路”,对标国际先进营商环境,补齐短板,借助陆海双重“门户”优势,打造向北开放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点。三是推进中部地区对外开放加速崛起。促进中部地区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中更好发挥枢纽衔接作用,依托“中欧班列”和郑州-卢森堡“空中丝绸之路”不断增强集疏中转能力,推动打造陆海内外联动的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。四是促进东部地区对外开放形成新优势。巩固东部地区开放先导地位,对接国际最高标准经贸规则,引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,率先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,形成以东部为先导的高水平开放“新雁阵”模式。
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筑牢高水平开放安全屏障。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应强化底线思维,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,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三道“风险防范屏障”:一是筑牢基础性风险防范屏障。建立跨部门的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风险防范中心,为企业参与共建保驾护航。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,提高企业防御风险能力,做好事前管理、服务和引导,加强事中、事后指导、监管和保障。二是筑牢建设项目风险防范屏障。建立沿线国家项目数据库,形成公开透明的项目信息公开机制,建设与国际资本市场相互衔接的投融资平台,确保“一带一路”项目建设安全顺利进行。三是筑牢风险防范的法律屏障。通过海外利益风险评估、安全预警机制和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等,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。
作者简介:
林木西,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,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人才,全国先进工作者,全国模范教师,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,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,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获得者,首届高等教育(研究生)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、七届学科评议组应用经济组成员,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,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,教育部哲学社会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,高等教育(本科)国家级教学成果奖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获得者。现为辽宁大学资深教授,中国智库索引(CTTI)来源智库“辽宁大学东北振兴研究中心”主任。